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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限男性);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公安警校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有驾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开除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承担工作的情形。
二、应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持身份证、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其他如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2021年12月15日;(面交材料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人选,试用期3个月;
4、待遇参照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
5、报名地点: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6、联系电话:(0915)6311266、15769152170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