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医疗卫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正高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
5.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专业及相关政策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引进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发放8万元安家费,3万元住房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发放40万元安家费,6万元住房补贴。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aksrmyy.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医院官网下载报名表,并按照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准备资料,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ksrmyyrs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专业学历。报名资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完整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要求职称证书。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要求:应聘者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5.两个同等对待: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待遇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精神,本次招聘对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有住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按研究生硕士学位同等对待。有上述情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医师规培合格证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医院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于报名时逐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根据医院通知参加面试。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履历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社会信用记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递只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要求来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经考核合格的,纳入编制备案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王老师0915-3368318,屈老师0915-3368317
监督电话: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15-3212068www.jrzp.com